据新华网消息,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,国家将进一步研究完善粮食低收购价政策,推动完善补贴机制,综合运用价格和补贴等手段,建立起既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又能保障农民利益、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体系。
2004年,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,粮食价格由市场形成。粮食价格放开后,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性,2004年、2006年起国家在主产区分别对稻谷、小麦两个重点粮食品种实行低收购价政策。
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,2008年以来,针对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,国家连续6年提高粮食低收购价格。2013年稻谷、小麦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1.39元、1.12元,6年累计分别提高0.67元、0.41元,提高幅度分别为92%、57%。
2005年—2006年、2009年和2012年,国家启动了籼稻低收购价执行预案,2007年、2012年启动了粳稻预案,2006年—2009年、2012年、2013年启动了小麦预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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